关于大田县2016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录取办法的通知
田教中〔2016〕97号
关于大田县2016年高中阶段教育
招生录取办法的通知
各中学,前坪、屏山、济阳、谢洋中心小学,职专,教师进修学校:
根据三明市教育局《关于印发三明市2016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录取办法的通知》(明教中〔2016〕59号)精神,结合我县实际,现就我县2016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,请遵照执行。
一、招生录取的原则和依据
(一)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坚持全面衡量、综合评价、尊重志愿、择优录取的原则。
(二)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是:
1.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考查成绩。包括文化科目考试成绩,体育考试成绩,物理、化学、生物实验操作和英语口语、信息技术考查成绩,满分570分。
2.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。录取普通高中达标学校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必须达良(含良)以上,理化生实验、英语口语和信息技术考查合格等前提条件。
(三)录取高中阶段教育的考生必须提供以下档案资料:
1.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与学业学习情况评定报告单,社会考生应由居委会(或村委会)提供有关品德方面的证明;
2.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;
3.初中毕业生报考登记表;
4.可享受政策性照顾的有关证明。
二、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办法
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顺序按保送生、提前批招生、定向生、统招生依次进行。
(一)保送生录取办法
大田一中招生计划数的5%用于“保送”升学方式录取。大田一中要与被“保送”录取的学生及家长签订保送协议书,同时将录取确认名单和经学生、家长签字确认后的保送协议书于6月10日前报县中招办审批后,于6月20日前报送市中招办审核、备案,已签订保送协议书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学校的录取。
(二)提前批特长生录取办法
三明一中招收“学科特长生”100名,三明二中招收“中美高中课程实验班”55名、招收“学科特长生”50名,三明九中招收“宏志班”学生50名、招收美术“特长生”100名、招收“北外中意国际班”学生50名。沙县一中招收“中美课程实验班”学生50名,沙县金沙高级中学招收体育“特长生”90名。三明市少林文武学校招收武术“特长生”50名。
全县考生,除被录取大田一中的“保送生”外,均可以在“提前批”志愿栏中填报,在市中招办规定时间内,参加上述学校组织的自主招生考试,提前录取。参与此批次自主招生考试未录取的考生,可参加其他批次志愿填报、录取。
(三)统招生录取办法
1.划定入围考生。将每一位考生物理、化学、思想品德、历史、地理、生物、体育等七个学科考试所取得的等级,按A、B、C、D分别对应10、8、6、4分,转化为等级总分(满分为70分)。入围等级分和入围人数按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:1.8比例确定。
2.“等级+分数”录取。根据招生计划数,在入围人数中按语文、数学、英语三科原始分,物理、化学折算分,七个学科等级总分,政策性加分或减分构成的总分,从高到低依次录取。
3.同分录取原则。若最后一名同分的,按数学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;若仍同分,按语文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;若仍同分,再按英语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。
(四)定向生录取办法
1.比例分配。“定向生”招生比例达大田一中、大田五中招生计划数的50%左右。
2.控制分值。“定向生”名额按全县初中学校学生数比例分配,并适当向农村学校倾斜,城区初中(含县城初中)、农村初中“定向生”招生,在正常缴费生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别下降30分、45分后录取。农村学校“定向生”完不成任务的将名额调整给完成较好的农村学校,如再完不成的调整为统招名额。
3.资格认定。享有“定向生”资格的考生必须是在报考学校读满3年且具有报考学校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,或符合省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进行转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。
三、中等职业学校(含五年制高职)招生录取办法
(一)中等职业学校招生
1.招生对象。应往届初、高中毕业生、企业在职员工、现役士兵、退役士兵、农村青年、农民工、下岗失业人员等群体都是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的对象。
2.招生方式。实行春秋两季招生。春季录取注册截止时间为4月20日;秋季录取注册截止时间为11月20日。中等职业学校在录取工作中,可实行注册入学或集中录取、多次补录等灵活多样的招生方式。
3.学习方式。中等职业学校实行全日制教育与非全日制教育并举的模式,对参加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成人学员,可与应届初中毕业学生混合编班,统一教学,在校期间享有的各项政策与应届初中毕业学生相同。对接受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成人学员,应以提高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为主,采取单独招生、单独编班、单独授课的办学模式,实行教产结合、工学结合、按需培养、按需施教,对于完成学业,考试合格的学员,发给相应的学历文凭证书。
(二)五年制高职招生
1.报考。招生对象为初中应届毕业生,根据考生志愿及成绩,择优录取。报考五年制高职的学生可以兼报普通高中和其他中等职业学校,报考需要体检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体检。五年制高职教育类专业与非教育类专业可以兼报。
2.录取。五年制高职(含体检、面试合格的教育类五年制高职考生),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情况,可以提前录取。录取控制线,按中考文化(语文、数学、英语三科)考试总分和不同的专业来确定录取分数线,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
四、志愿填报
共分普通高中、五年制高职、中等职业学校三大类填报志愿。九年级普通高中志愿填报在5月16日—21日进行,中职学校志愿填报在7月1日—5日进行。
(一)第一类为普通高中志愿
1.达标高中志愿。内设三栏,我县考生可以填报大田一中、大田五中2所达标高中。
2.一般高中志愿。内设一栏,我县考生可以填报大田县鸿图中学1所一般高中。
(二)第二类为五年制高职志愿。设三栏,可填报3所学校。
(三)第三类为中等职业学校志愿。设五栏,可填报5所学校。
考生帐户的用户名、密码及填报的志愿属于个人信息,志愿填报要充分尊重考生个人意愿,学校、教师不得代替考生统一注册和填报志愿。对被任意修改的信息,考生可以通过“志愿填报”平台上的“申诉栏目”提出申诉,市中招办将及时受理,并帮助考生恢复原来信息。
五、保障措施
(一)完善学籍管理。深化学籍管理改革,充分发挥其在中考中招工作中的调控和保障功能,在市局要求的时段内,排出我县各类、各批次招生的顺序及时间表,切实做到“一批一清,一清一结”。
(二)强化招生统筹。进一步加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统筹,建立健全由相关领导牵头,基础教育、职业教育、招生和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参加的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,统筹管理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。积极引导考生报考国家、省级重点专业所在高中职学校就读。
(三)规范招生行为。要坚持公开、公平和公正的原则,加强对报名、填报志愿、考试、输送生源和招生录取工作的管理。继续严格执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风考纪责任制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公开制度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监督制度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责任追究制度。
(四)加大监督力度。要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,坚持政策公开、计划公开、录取办法公开、录取结果公开、收费标准公开,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。教育行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构要及时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行为。
监督电话:7335917
附件:大田县2016年中考中招工作日程安排表
大田县教育局
2016年5月9日
抄送:市教育局,县委办,县人大办,县政府办,县政协办,县分管领导。
大田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5月9日 印发
附件
2016年大田县中考中招工作日程安排表
时 间 |
工 作 内 容 |
主 办 部 门 |
备 注 |
3月23~27日 |
八年级、九年级考生报名 |
县中招办;各中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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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16~21日 |
九年级考生普通高中志愿报名 |
县考试工作站;县中招办;各中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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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底 |
1.参加市中考考务工作会议 2.领取档案袋、准考证、计划本、志愿表 |
县考试工作站;县中招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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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底 |
1.县中考教务工作会议 2.发放档案袋、准考证、计划本、志愿表 |
县中招办;县考试工作站;各中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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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5日~6日 |
报送中考试卷订单 |
县中招办;县考试工作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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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6日~8日 |
1.核对考生信息,准考证生成 2.报送考生信息,打印考生条形码 |
县中招办;县考试工作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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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10日~14日 |
1.各校上送考生档案 2.各校上报注意录取考生材料 |
县中招办;各中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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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16日 |
1.注意录取考生名单送市审核 2.下午参加市中考考务工作会议 |
县考试工作站;县中招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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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17日 |
派专车接运中考试卷、答题卡、条形码 |
县考试工作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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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20日 |
县中招考务工作会议 |
县中招办;县考试工作站;各中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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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21日 |
各考点派专车接运中考试卷、答题卡、条形码 |
县考试工作站;各中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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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22日~24日 |
1.中考 2.按时将试卷答题卡上送 |
县考试工作站;县中招办;各考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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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25日~28日 |
答题卡扫描 |
市中招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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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29日~7月2日 |
网上阅卷 |
市中招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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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3日~6日 |
中考数据处理 |
市中招办 |
|
7月1日~5日 |
五年制高职、中等职业学校填报志愿 |
县中招办;各中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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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7日 |
发布文考成绩 |
市中招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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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8日~19日 |
1.普高切线招生,向市招生办报送“普高录取新生名册”信息 2.整理报考五年制高职考生档案 3.部分五年制高职学校面试 4.整理报考五年制高职、中职学生档案 |
市中招办 县中招办 |
|
7月25日~30日 |
送报考五年制高职、中职学校考生档案、考生志愿信息,五年制高职、中职学校录取 |
市中招办;县中招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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